根据2012年监督抽查工作的安排,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检验单位对全省学生校服、针织泳装和儿童及婴幼儿服装3种产品进行了省级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的范围与批次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省纤维纺织检测中心,对学生校服、针织泳装和儿童及婴幼儿服装3种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查沈阳、大连等13地区100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产品,产品合格66批次,产品抽样平均合格率为66%。
(二)抽查的主要产品
一是抽查了40家学生校服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产品质量合格28批次,抽样合格率为70%;
二是抽查了30家针织泳装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产品质量合格22批次,抽样合格率为73.3%;
三是抽查了30家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产品质量合格16批次,抽样合格率为53.3%。
二、结果分析
(一)学生校服产品质量有所下滑
本次抽查了大连、抚顺等11个地区的40家学生校服生产企业的40批次产品,产品质量合格28批次,抽样合格率为70%,较2011年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降低了9.3个百分点。不合格项目为pH值、纤维含量和标签。兴城市海滨乡晓军服装加工厂连续2年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
pH值项目不合格的产品在穿着时会破坏人体皮肤表面的酸碱平衡,易对人体的皮肤造成伤害,产生皮疹、瘙痒等症状;纤维含量是反应服装面料质地优劣的主要指标,是消费者购买服装最关注的因素之一,服装实际纤维含量与标注不符会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产生误导。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减少中和及清洗工序,不能有效清除服装表面上残留的化学物质;二是生产企业对产品标准中标识的标注要求不够重视,不能按照标准要求严格执行。
(二)针织泳装产品质量起伏不定
本次抽查了全国泳装三大生产基地之一的葫芦岛市兴城地区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产品质量合格22批次,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73.3%,不合格项为色牢度、拉伸弹性伸长率、纤维含量和标签。
色牢度是指产品色泽受外界影响的坚牢度,是近年来消费者投诉泳装质量问题的热点;拉伸弹性伸长率是反映泳装产品面料拉伸性能优劣的重要指标,面料伸长率高,回复性好,穿后不易变形,该项目不合格的产品在穿着时很可能出现破裂或者勒伤消费者的情况。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选购价格低廉、质量不合格的面料;二是针织泳装企业规模较小,对外购的原材料和产品质量缺乏有效控制手段;三是企业质量意识淡薄,不能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
(三)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不容忽视
本次抽查了沈阳、大连等10个地区的30家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生产企业的30批次产品,产品质量合格16批次,抽样合格率为53.3%,较2011年降低了1.7个百分点,不合格项为色牢度、纤维含量和标签。灯塔市瑞杰制衣厂连续2年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
色牢度不合格的产品直接影响穿着与使用,容易使浅色衣物受到污染,特别是婴幼儿穿着时如与皮肤直接接触,极易遭受有害物质的侵害,危害身体健康;产品标签是用于向消费者明示产品属性信息的重要依据,该项目不合格不能为消费者提供产品明确信息,易造成误导。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个别生产企业对原材料把关不严,或为降低成本购进价低质劣的原材料;二是生产企业未严格按照工艺组织生产,在优化染整、染化助剂等方面偷工减料;三是我省生产儿童服装的企业多为规模较小的家庭作坊式企业,产品质量意识较差。
三、处理意见
针对本次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3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一)高度重视后处理工作。本次抽查的学生校服、针织泳装和儿童及婴幼儿服装3种产品均是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产品,这些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人身健康安全。省局将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较严重,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
(二)加大后处理工作力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及《辽宁省监督检查后处理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做好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跟踪企业整改情况,尤其是做好连续2年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检工作原则上由原检验机构承担,后处理工作在一个月内完成,并将结果上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